遼寧恒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擬對下列債權進行處置,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1、遼寧省建設集團公司債權本金50萬元,項目已經訴訟,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已經作出(2002)和民初字第2052號民事判決書,判令遼寧省建設集團公司償還借款本金50萬元及給付本金之日止的利息(利息按照人民銀行的政策和規定執行),遼寧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。
2、沈陽新元針織有限債權本金195.87萬元,項目已經訴訟,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作出(2010)沈民五終字第791號民事判決書,判令沈陽新元針織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950.87萬元本金及利息,具滋萬承擔連帶保證責任,債權人對沈陽市大東區吉祥一路50號3-4-2(文華園小區)127平方米房屋、蘇家屯區官明街15號19868平方木土地使用權及4776平方米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。本案由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負責執行。
歡迎符合上述交易條件的社會各界投資者踴躍參與、洽談購買等事宜,若有異議或購買咨詢請致電或來函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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